3月11日,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。 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11日下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,聽取和審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。 胡錦濤、吳邦國、溫家寶、賈慶林、李長春、習近平、李克強、賀國強、周永康等出席會議。
3月11日,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。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。新華社記者姚大偉攝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從八個方面報告了一年來的主要工作:一是加強民事審判工作,加強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司法應對,依法審理事關經濟發展、涉及民生的各類案件,加強涉外、涉台和涉港澳審判工作,為促進經濟發展、維護人民權益提供司法保障;二是加強刑事審判工作,依法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、依法懲處經濟犯罪和職務犯罪,妥善處理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,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,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;三是加強行政審判及國家賠償工作,維護和諧的社會管理秩序;四是加強民事執行工作,大力開展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,加強執行聯動機制建設,切實規范執行工作,下大力氣解決執行難問題;五是加強立案信訪和審判監督工作,高度重視保護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和實體權益,依法糾正錯誤裁判,促進司法公正;六是深化司法體制改革,構建符合國情的調判結合工作機制,推進審判制度改革和管理創新,完善司法為民工作機制和基層工作保障機制;七是全面加強隊伍建設,努力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,狠抓司法廉政建設,不斷提高司法能力,大力改進司法作風;八是自覺接受人大監督,認真接受民主監督,依法接受檢察機關法律監督,積極接受社會各界監督,促進司法公正。 王勝俊從五個方面報告了最高人民法院2010年工作的主要安排:一要依法履行審判職能,為改革發展穩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;二要深化司法體制改革,促進司法公正高效;三要努力提高隊伍素質,確保公正廉潔司法;四要大力加強基層建設,進一步夯實法院工作基礎;五要牢固樹立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,共同維護司法公正。
3月11日,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。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。新華社記者 姚大偉 攝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從七個方面報告了一年來的主要工作:一是堅持圍繞中心、服務大局,面對嚴峻複雜的國內外經濟形勢,制定出台服務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司法文件,指導各級檢察機關為經濟建設提供司法保障;二是堅持執法為民,堅決懲治損害民生的犯罪,加強對特殊群體的司法保護,完善和落實司法為民措施;三是認真履行批捕、起訴等職責,堅持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放在首位,正確把握寬嚴相濟刑事政策,在依法打擊犯罪的同時,更加注重化解社會矛盾;四是堅決貫徹黨中央關於推進新形勢下反腐倡廉建設的決策部署,把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來抓;五是強化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,加強立案監督、偵查監督、審判監督,以及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監督,嚴肅查處司法工作人員職務犯罪;六是加強對自身執法活動的監督,自覺接受人大監督、民主監督和社會監督,大力加強內部監督,確保檢察權依法正確行使;七是強化檢察隊伍建設,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,突出抓好領導班子建設,大規模推進教育培訓,更加重視自身反腐倡廉建設,全面加強基層檢察院建設。 關於2010年檢察工作的主要安排,曹建明說,一要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,保障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;二要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,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,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;三要依法查辦和積極預防職務犯罪,促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;四要進一步加強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,促進公正廉潔執法;五要深化檢察改革,著力加強自身監督制約機制建設;六要加強檢察隊伍建設,切實提高執法公信力。
3月11日,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。蔣樹聲主持會議。新華社記者 李學仁 攝 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、執行主席蔣樹聲主持會議。大會執行主席馬啟智、盧展工、白恩培、吉炳軒、劉雲耕、孫春蘭、蘇榮、李肇星、張慶黎、趙樂際、郭聲琨、黃鎮東、梁國揚、強衛在主席台執行主席席就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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